苏轼

苏轼(1037—1101年),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州(今四川眉山)人,北宋文学家、书法家、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与其父苏洵、其弟苏辙合称“三苏”。

苏轼生于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1037年1月8日),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嘉祐六年(1061年)就任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治平二年(1065年),苏轼还朝任殿中丞。后因父丧回乡守孝。熙宁四年(1071年),苏轼被任命为杭州通判,后又历任密州、徐州知州。[7][8]元丰二年(1079年),刚刚就任湖州知州的苏轼因“乌台诗案”,被抓捕回京,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病逝后,苏轼被重新启用任登州知州,到任不久便被召还入朝,先后升任为礼部郎中、起居舍人、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由于朝中新旧两党的攻击,苏轼屡次请求外任地方官。元祐四年(1089年),苏轼外任杭州知州,随后苏轼又相继出知颍州、扬州。元祐七年(1092年),苏轼再次被召还入朝,相继出任兵部尚书、礼部尚书。元祐八年(1093年),宋哲宗亲政,批准了苏轼求出知边郡重镇的请求,命苏轼任定州知州。元祐九年(1094年),章惇、安焘等变法派人士上台执政,苏轼成为被打击对象,苏轼遭遇五次贬官,相继被流放至惠州、儋州居住。元符三年(1100年),宋徽宗即位大赦天下,苏轼北返,于建中靖国元年七月二十八日(1101年)病逝于常州,被葬于汝州郏城县钓台乡上瑞里嵩阳峨眉山(今河南郏县三苏坟)。南宋时期,宋孝宗时追谥苏轼文忠,特赠太师。

苏轼作为宋代文学最高成就的代表,他在诗、词、文、书、画等方面均取得很高成就,在医药、饮食、水利等方面也有所贡献。他是宋代诗歌的代表人物,在创新宋诗生新面貌的过程中做出了巨大贡献。他对词体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将词抬高至与诗同等的地位,并开创了豪放派词体。苏轼的散文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三人齐名,代表了宋代散文的最高成就,对当时以及各个时期的散文创作产生了重大影响。作为宋代尚意书风的代表人物,在中国书法史上也有极其深远的影响。在绘画方面,苏轼开启了写意绘画的先声,对“文人画”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苏轼传世墨迹有《祭黄几道文》《前赤壁赋》《黄州寒食诗帖》等,苏轼擅画墨竹,其传世画作有《枯木竹石图》等。其著作集有《东坡七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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