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

女娲,又称女娲氏、娲皇,是中国上古神话中出现的人物,被誉为创世女神。与伏羲是兄妹关系。女娲一称,现存最早的文献记载见于《楚辞·天问》:“女娲有体,孰制匠之。”被古人赋予了人首蛇身的形象,不仅仅因为蛇是一种神秘的生物,还因为蛇有旺盛的生殖能力,是永恒的生命象征。
女娲神话是中国最早的原始神话,是华夏氏族的女祖神,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女娲的娲名,本源于女性生殖崇拜,文化渊源十分久远。“女娲之肠” 的肠既是消化系统,又是生殖系统的器官,代表了女娲的精神形象所在。因此女娲是原始女祖。 在《淮南子·览冥训》中有女娲炼五色石补天、断鳌[áo]立极、积芦灰止淫水、绞杀黑龙济冀州等功绩的记载来描述女娲补天,女娲创造了人类,化育了万物,炼了石补了天,灭了火治了水,堪称为中华民族最古老和伟大的民族圣母。
关于女娲的传说,千年来被华夏儿女世代流传,存于民族记忆之中。女娲被认为是创造生命的始祖,是大地之母、创世女神。因此女娲被称为华夏民族人文先始,福佑社稷之正神。女娲精神煅造了现在独特的中华民族精神,传递出的历史文化信息具有宝贵的文化价值,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原始起源
北方说
北方女娲神话重在补天,《山海经·大荒西经》:“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这是关于女娲形象最早的文献记载。结合传世典籍材料考察伏羲女娲神话的地域特征及其文化内涵,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孟繁仁通过实际的地理考察结合当地地理风物写出《黄土高原的女娲崇拜》一书,又结合考古实物材料考察黄土高原的“女娲崇拜”,指出山西太行山是中华民族的创世祖先“女娲氏”的主要活动舞台。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涂平等根据传世文献材料,并列举《楚帛书》探讨伏羲女娲神话在豫东及楚地和南方的流传,认为女娲神话早期在黄河中上游流传。相较其他学者给出的较为具体的活动范围而言,中国神话学会副会长刘亚虎在中华民族文学关系史(南方卷)中所指的伏羲女娲神话之流传范围则相对宽泛,认为女娲伏羲神话较早时期各自独立叙述,女娲神话在北方地区广泛流传。

南方说
与汉族女娲神话中的女娲补天相比 ,在南方女始祖神话中 , 女神的功能更倾向于造天,南方女始祖神话对女神开天辟地的描述更为丰富多彩, 并体现了南方少数民族的民族和地域特色, 反映了南方少数民族的生存背景与生活方式 ,以及他们的思维方式与认识方式 。南方少数民族女始祖神话的造人神话同样打下了浓厚南方少数民族生活的烙印。汉族女娲神话与南方少数民族女始祖神话在人类起源方面认识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一方面 ,与汉族女娲神话中人类女始祖用泥土造人不同,南方许多民族女始祖神话认为人类是人类始祖运用其他材料做成的和一些南方少数民族女始祖神话坚持人类的来源起源于 “怀孕”或 “孕育” 。
我国第一个用综合研究方法研究神话传说的学者闻一多在《伏羲考》中认为在古代典籍中女娲较为晚出,或许并非汉族原有之神话。而 “南方诸氏族中,盛传着兄妹始祖型洪水神话,其中有的主人公兄名 Bu-i,妹名 Ku-eh,与伏羲、女娲音近,事迹也有很多较为相似,由此可证有关伏羲、女娲的神话与兄妹始祖型神话同出一源,而盛行于南方”。中山大学教授曾宪通则指出《楚帛书》与《天问》关于女娲的记载应属同源,《楚辞·天问》 中有云:“女娲有体,孰制匠之?”。产生于战国中晚期的《楚帛书》以伏羲、女娲为始祖神开启创世活动,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南方神话的影响。

人物定位
创世女神
因为女娲创造了人类,所以被人们称为创世女神,在民间被广泛崇拜。女娲以黄泥仿照自己从而抟土造人,因为效率太低,便使用藤蔓一挥,落下的泥点便成了人。女娲造人的神话是古代劳动人民对自然现象和人类起源的一种朴素的解释和美丽的向往,使古代人民更加崇敬英雄人物,使社会更加和谐。

大地之母
由于女娲为人类补天,于是被人们称为大地之母,确立了女娲始母神的身份。远古之时,天塌见世界陷入巨大灾难,女娲不忍生灵受灾,于是炼五色石补好天空,断螯[áo]足来当四根柱子支撑天空,积累芦苇的灰烬用来阻挡洪水。女娲补天平息了灾难拯救了氏族,显示出女娲作为宇宙大神的重要地位,为万物的生存创造了必然的自然条件,民生得以安稳,人们对女娲更加崇拜。

相关传说
创造人类
传说中女娲最大的功绩是抟土造人。这个内容最早出现在东汉学者应劭的《风俗通义》中。此书中的女娲神话阐述了人类是怎样被女娲造出的,女娲从大地取来黄土,掺上水,揉成泥团。她用一双巧手,把泥团捏成人的形状,并赋予它生命。此外,汉著名文字学家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女娲是“古之神圣女,化生万物”,由此确定了女娲始母神的身份。“女娲造人”神话是中国创世神话史上的一次飞跃,因为天地之间有了人,才出现了人类文明,才有了流淌几千年的华夏文明。
女娲补天
远古时期,爆发了一次巨大的灾难。“四极废,九州裂 ”,大火、洪水、猛兽接踵而至,生灵涂炭,黄河一带流域发生了严重的地震和陨石坠落自然灾害,这两种灾害覆盖面广且持续时间长,在生产力及其落后的时代和生存条件极端恶劣的情况下,对当时的人们来说无异是灭顶之灾。此时,女娲炼五色石以补天、折断鳌的四肢来把擎天的四根柱子支立起来,积累芦苇的灰烬以抵御洪水等,用来补天以拯救人类、恢复秩序。于是“苍天补,四极正,颛[zhuān]民生”,民生得以安稳,民众对女娲更加崇拜,女娲补天神话反映了中国远古先民的生活状态和原始信仰。
设立婚姻制度
东汉学者应劭《风俗通义》一书中说:“女娲祷告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行媒始此明矣。” 此意是说女娲向神祗[zhī]祷告之后,为人类设立了婚姻制度,因此被后人奉为神媒。据南宋文学家罗泌《路史 • 后纪二》记载:“女娲少佐太昊,祷于神祗,而为女妇正姓氏,职昏因,通行媒,以重万民之判,是曰媒神。”其意思是“祷告神明,将女子的姓氏正式注册,授予婚姻介绍权,负责使万民的判决更加公正,这就是媒神”。
制作工程及器物
在新疆高昌故址阿斯塔那古墓彩色绢画和山东嘉祥县汉武梁祠画像石上 , 都有伏羲手执矩 , 女娲手执规的形象图画。规、矩 , 圆规和角尺, 是我国古代先祖发明的两种生产工具,主要用于绘制建筑工程、制造器物和建修房舍等图样。因此,伏羲、女娲在领导治水、建筑堤防、建修房屋、制造器物等生产过程中, 发明了这些规矩工具并且用到实际生产中。
发明笙簧等乐器
《博雅》引 《世本》中记载: “女娲作笙簧。笙 , 生也, 象物贯地而生, 以鲍为之, 其中空而受簧也”。《帝王世纪》一书中记载“女娲氏, 风姓 , 承疱羲制度, 始作笙簧 ” 。匏[páo],就是葫芦,将葫芦剖空作成笙,从而能够吹奏,发出的声为乐。音乐最初是为了给人们带来欢乐、活跃的生活, 使人们能够暂时忘记体力劳动的疲惫。但到了商周时期,礼乐制度成为维系社会等级的重要制度, 所以此时女娲更受到了人们对她的敬畏与敬重。笙在后世逐渐分为多种,如巢笙、竽笙、和笙等,在历代音乐体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直到今天,在音乐的大家族中, 笙也是重要的一员,尤其被民间群众所喜爱。
形象特征
在汉代,女娲的图像都是人面蛇身,有的与伏羲交尾,也有不交尾的。但目前所见的单独绘刻女娲的图像数量较少,一般以三类构图形式出现,一是单独出现,二是与伏羲共同出现,三是与伏羲一起分列于西王母、盘古、高禖[méi]两侧。汉代又分为西汉和东汉,西汉时期的画墓并未强调女娲的生殖内容,更多的是祈求长生的主旨,东汉画像石中,女娲题材出现的较为普遍,把女娲置于人类演进的历史化中,说明汉代女娲图像的社会化意义日益增强。女娲的形象在社会中更具有功能性。
秦汉时期,多地流传着有伏羲与女娲合体的神话,在一些文献中,比如《说文解字》和《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风俗通义》中可以看出,其中包含女娲具有“人头蛇身”和“化万物”两个特征。由此可以推断,女娲可能是母系氏族社会时期有着蛇神崇拜传统的氏族的首领,是创世女神。
魏晋绘画中也偶有女娲形象出现,东晋顾恺之作《洛神赋图》,图中就有冯夷击鼓、女娲在侧而歌的形象。说明魏晋时期的女娲被塑造成歌舞女仕的形象,反映了士众崇尚娱乐的时代特征。可以看出,女娲的创世女神地位在此时期有所下降。
新疆吐鲁番地区出土的女娲图,表现出文化交流和传播的时间错位。虽然每幅伏羲女娲构图和笔法存在着细小的差异,但构图程式较为固定,画像内容和形式与中原的伏羲女娲画像一脉相承,是两汉以来伏羲女娲图像的延续和发展。唐代女娲形象基本沿袭汉代风格。宋代的女娲神话,基本沿袭唐代的母题范畴。元代出现的女娲图像很大程度上受到道教影响,其已转变为人形化的女仙形象,女娲已是道教女仙形象。明清的女娲图像一改元代的道教影响,不再强调生殖崇拜的特定涵义,宣扬更多的是女娲补天的神力和孕育人类的功绩。将女娲塑造成中国女英雄的形象,女娲的地位又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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