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齮(yǐ ):本为秦将。秦始皇十年(前237年),拜为将军,秦始皇十一年(前236年),桓齮与王翦和杨端和攻赵邺,一开始没能攻取邺,而是攻取了其他九城。王翦接着进攻阏与、橑杨,未攻下。此后,三支部队合并,由王翦统领。过了18天,王翦带军回秦国。此后,秦国斗食以下什推二人从军,王翦再次带军攻赵,取邺、安阳后,由桓齮统领,驻扎在这里。十三年,桓齮攻赵平阳,杀赵将扈辄,斩首十万。秦始皇十四年,也就是赵王迁二年(前233年),桓齮从上党越太行山进攻赵的平阳、赤丽,取宜安(石家庄东南),破之,杀赵将军,定平阳、武城。与赵将李牧战于肥下(宜安东北),秦军撤退。公元前229年,桓齮跟随王翦攻赵,桓齮战败被赵将李牧击杀。
人物简介
秦始皇十年(前237年),桓齮被拜为将军,秦始皇十一年(前236年),桓齮与王翦和杨端和攻赵邺,一开始没能攻取邺,而是攻取了其他九城。王翦接着进攻阏与、橑杨,未攻下。于是,三支部队合并,由王翦统领。过了18天,王翦带军回秦国。紧接着,秦国斗食以下什推二人从军,王翦再次带军攻赵,取邺、安阳后,由桓齮统领,驻扎在这里。
赵王迁二年(前234年),秦国大将桓齮攻取赵的平阳(今河北省邯郸市磁县东南)、武城(今山东省武城西),赵将扈辄率兵赴救,兵败被杀于武遂,赵军10万被斩首。
秦始皇十四年,也就是赵王迁三年(前233年),桓齮从上党越太行山进攻赵的赤丽、宜安(石家庄东南),与赵将李牧战于肥下(宜安东北),为李牧所败,秦军撤退。公元前229年,桓齮跟随王翦攻赵,桓齮战败被赵将李牧击杀。
桓齮畏罪逃至燕国的说法毫无根据(《战国策》说是战败被杀。司马光在《资治通鉴》记载“秦师败绩,桓齮奔还”。现代人杨宽的《战国史》认为桓齮就是樊於期,秦王政大怒,曾悬赏“购将军首金千斤,邑万家”,但杨宽的说法完全是无中生有,毫无根据)。
公元前228年,秦扫平六国之势已不可阻拦,继率军攻克邯郸,王翦又进兵北略地至燕国南界。燕太子丹大为恐慌,急令荆轲入关刺秦。易水边上,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慷慨悲凉,遂不顾而去……
秦师败绩,桓齮奔还
荆轲此番谋秦,是以请求“举国为内臣”为名,带着樊於期头函和燕督亢之地图做为信物。樊於期原为秦将,因得罪于秦王,“父母宗族皆为戮没”,逃亡至燕投奔太子丹,“秦王购之金千斤,邑万家”。如此高价悬赏,似乎应该是个具相当分量的角色,然而之前却没有见其行事记载,于是许多学者认为应该就是另一个秦将桓齮,音同而通假,必是燕人口音有所变异而见诸史册为不同,但这种说法毫无根据,完全是无中生有。
的确,桓齮的记载要来得详细许多,最早见于吕不韦免相国的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桓齮为将军,随后屡次率军出征,战功卓著。十一年,与王翦、杨端和将秦军攻邺,一开始没攻下邺,攻下了赵的其他九城。王翦带军第2次攻赵攻下邺和安阳后,秦军交给桓齮统领。十三年,桓齮攻赵平阳、武城,杀赵将扈辄,斩首十万,十月,桓齮攻赵。十四年,桓齮攻赵赤丽、宜安。赵国乃命李牧为大将军,率师与战肥下,“大破秦军,走秦将桓齮”。正因此败,就有桓齮畏罪奔燕的说法。
现代人杨宽持这一看法,认为《秦始皇本纪》详载屡次出战秦将姓名,独不见有樊於期,而桓齮在始皇十四年的败走,正与燕太子丹的十五年由秦归国在时间上恰好相当。且此后再不见桓齮为秦将事,所谓“走”当是大败后畏罪逃走。
自然,也有不少反对这种看法,司马光在记载此战事用“复战于宜安、肥下,秦师败绩,桓齮奔还”,看来也是不认同这种看法。仔细分析,的确是存在着许多疑点。
桓齮定平阳、武城
在桓齮战败一事上,史料的记载存在着纷杂抵触的问题。据《秦始皇本纪》“十四年,攻赵军于平阳,取宜安,破之,杀其将军。桓齮定平阳、武城”,似乎应该是桓齮大胜;然而《李牧列传》则是“击秦军于宜安,大破秦军,走秦将桓齮”,又是李牧大胜的局面,《赵世家》也有类似的记载。许多支持桓齮战败逃亡看法,就简单地以二比一的形式,取后者而舍前者。
但是,如果考虑战场形势和地理因素,这两者的记载并不矛盾。上述战役可能并非一战,而是三战,或者说是一个战役的三个阶段,桓齮两胜而一败,具体战役经过是:秦军取攻势,桓齮从上党越大行山进攻赵的赤丽、宜安(石家庄东南),获得胜利,并杀了一个赵将;随后赵派大将军李牧率边兵进行反攻,破秦军于肥下;桓齮引兵转而南向攻取平阳、武城(邯郸以南)。
当时邯郸地区尚在赵的控制中,漳水一线也筑有赵国长城,桓齮要考虑到李牧的追击,绝不敢引败军直线穿越赵都,只能先退回上党地区,再绕道从南取平阳、武城,这段时间不可能很短,且其败后还能再攻,有可能损失也不是很大,著名学者王蘧常就认为《赵世家》记载的“李牧率师与战肥下,却之”在程度上较为可信。
就算排除宜安、肥下为两次战斗的可能,从随后“桓齮定平阳、武城”也可看出其败后再战。《通鉴》在此的处理是将肥下之战和十三年的“十月,桓齮伐赵”连在一起说,“复战于宜安、肥下,秦师败绩,桓齮奔还。十四年,桓齮伐赵,取宜安、平阳、武城”,认为这是上年十月出师的结果,这种看法是有道理的。
正是有了桓齮畏罪出逃的先入为主,因而视《战国策》的“秦使王翦攻赵,赵使李牧、司马尚御之。李牧数破走秦军,杀秦将桓齮”而不顾,虽然《史记》和《通鉴》在记载十八年秦围攻赵时,简单的用“御之”二字,没有详细的战役经过和结果,但也没有确切的证据说明桓齮依旧活着。贸然否定此记载,却又说此后再无桓齮为秦将事,实际上就是以果论因。
伐楚,北临赵
燕太子丹在始皇十五年自秦逃归,按《刺客列传》记叙,正是由于樊于期前来投奔,鞠武谏阻别因此而被秦王牵怒,应让其入匈奴而灭口,太子丹不从,并令鞠武更图他策,鞠武便推荐田光智深而勇沈,再由田光自杀而激荆轲见太子丹。整件事一环扣紧一环,如果樊于期奔燕是在十五年左右,似乎荆轲与太子丹见面时间也应于此。
然而,初次见面时太子丹对荆轲阐明形势的危急,提到“今秦已虏韩王,尽纳其地。又举兵南伐楚,北临赵;王翦将数十万之众距漳邺,而李信出太原、云中。赵不能支秦,必入臣,入臣则祸至燕”。这分明就是十七年韩亡之后,十八年秦大举兴兵,“王翦将上地,下井陉,端和将河内,羌瘣□□。伐赵,端和围邯郸城”的三路伐赵。如果不是《史记》的记载经过艺术加工,把几件看似互不牵扯、时间间隔很长的事联系在一起说,那么樊于期投奔太子丹应该在十七八年间,这在时间上就和桓齮战败存在着起码三年的差距。
当然,如果中间有其他情况发生,比如象王稽的被谗,桓齮逃亡也不是没有可能。但以现存的史料和桓齮于十八年战死的记载,只能认定桓齮与樊於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历史考证是在遵循史料的基础上进行逻辑推断的,归纳起来,认为同一个人的理由大致分两个方面:“一是对樊於期来说,之前没有他的记载,而名字发音又如此相近;二是对桓齮来说,战败时间恰好吻合,且此后再无桓齮为秦将事。”
但是,秦始皇焚书坑儒,先秦史料本身就十分短缺,加之太史公以春秋笔法叙事,记载非常简约,许多重要人物也不过只言片语,所谓“秦将樊於期”可能只是秦众多将军中的一员,失其行事记载十分正常,象桓齮首次登场也已经是将军,而白起更是以左庶长身份亮相(《后汉书·百官制》引刘劭《爵制》:自左庶长以上至大庶长,从九卿,为秦二十级军功爵之第十级),也一样都没有他们之前的相关记载。至于秦王高价悬赏,并不表示樊于期的地位就有多高,只能说明樊於期得罪秦王的严重性,以及秦王对事态的重视程度(象《东周列国志》所描写的参与长安君叛变就是一种可能)。始皇二十九年的博浪沙遇刺,悍然令天下大索十天,也可以作为其行事的参照。
虽然有田忌或作田期、田臣恩,荆轲由庆卿而被燕人称为荆卿等例子,以证明战国时期存在着发音问题,但逻辑上说这只是一种可能性,且历史巧合比比皆是,甚至还存在许多同名同姓。比如秦国就有两个杜挚,一为孝公时反对商鞅变法,另一则是作为王稽副手,围攻邯郸十七月不下,受谗而一同被诛,恐怕没有人会认为他们是同一个人。而三国时期的两个马忠,北魏宗室的两个元弼,道理也是一样的。
而从樊於期的慷慨自杀,以头颅相托荆轲,可见其并非是个贪生怕死之徒,要说是因惧罪出逃而导致父母宗族被诛似不可能,除非其罪恶太深,不论逃与不逃,都要被族诛,秦始皇的恨不得食其肉,也可见一斑。
然而,秦法虽然苛刻,但对战败却少有治罪的记载,顶多不过免职,更别说到族诛的地步。这种情况前有王陵、王龁趁长平余威围攻邯郸而受挫,结果是王陵被替换,王龁继续为将。后有李信、蒙恬这两个年轻将领带二十万大军攻楚而大败,李信、蒙恬之后也一样得以带领秦军攻齐。相反地,秦法对叛逃则是收其三族(举荐者也是,“任人而所人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但范雎也法外开恩),对于这些桓齮应该十分清楚,若说他因战败畏罪出奔,并导致族诛,实在过于勉强。
记载编辑
《史记·秦始皇本纪》:
十年,相国吕不韦坐嫪毐免。桓齮为将军。十一年,王翦、桓齮、杨端和攻邺,取九城。王翦攻阏与、橑杨,皆并为一军。翦将。十八日,军归。斗食以下什推二人从军,取邺、安阳。桓齮将。
十三年,桓齮攻赵平阳,杀赵将扈辄,斩首十万。王之河南。正月,彗星见东方。十月,桓齮攻赵。十四年,攻赵军于平阳,取宜安,破之,杀其将军。桓齮定平阳、武城。
《战国策·赵策四》
秦使王翦攻赵,赵使李牧、司马尚御之。李牧数破走秦军,杀秦将桓齮。
《资治通鉴》
始皇帝
十一年,将军王翦、桓齮、杨端和伐赵,攻邺,取九城。王翦攻阏与、轑阳,桓齮取邺、安阳。
十三年,桓齮伐赵,败赵将扈輙于平阳,斩首十万,杀扈輙。赵王以李牧为大将军,复战于宜安、肥下,秦师败绩,桓齮奔还。赵封李牧为武安君。
十四年,桓齮伐赵,取宜安、平阳、武/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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